胶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《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科技协同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》
胶政办发〔2014〕38号
对已通过认定的孵化器,胶州按30元/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,每个孵化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;
入驻孵化器的鼓励类项目,经审评后,胶州市给予三年内50元/平方米的租金补贴。
自2014年4月30日起执行
胶州市科工信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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